释义 |
法律分析: 是不是经常性居住,有没有装修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还要看导议方提供的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居住证明等。买受人购买专有部分后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即转让该专有部分并向其相对人移转占有的,可以认定专有部分合法占有人为业主。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