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新立案标准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构成该罪的要件包括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和支出,客观要件包括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要件是故意占有财产且故意拒不说明来源。本罪旨在打击贪污腐败行为,维护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行为和财产所有权。 法律分析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新立案标准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新立案标准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如果行为人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减去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即视为非法所得,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二、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客体的复杂性是由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法内涵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所决定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首先,行为人拥有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而且差额巨大。这里所说的财产,是指行为人实际拥有的财产,包括住房、交通工具、存款等,名义上是属于别人实质是行为人的财产,应当属于行为人拥有的财产。这里的支出,是指行为人已经对外支付的款物,包括赠与他人的款物。合法收入,是指按法律规定应属于行为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继承的遗产、接受馈赠、捐助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认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结语 根据最新立案标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适用于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案件。如果行为人无法合法解释财产来源,超过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将被视为非法所得,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本罪的要件包括复杂的客体、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客观表现、国家工作人员作为特殊主体以及故意占有财产且拒不说明来源的主观意图。这一罪名的适用将有助于维护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行为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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