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胎半政策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胎半政策,指的是从1984年起采取的在大多数农村第一孩为男孩的不得再生,而第一孩为女孩的农户在间隔4到5年后允许生育第二孩的弹性计划生育政策。 一.一胎半的影响 当前中国“一孩半”政策地区出生性别比高达124.7,主要原因是有19.1%左右的一胎女孩夫妇做性别鉴定保生二胎男孩,而二孩晚育政策地区的这一比例只有4.6%左右。 二.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是国家为了提高人均经济水平、节约国家资源和控制人口增长的一项重大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的具体内容会根据实时国情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生育政策具体内容 一胎政策男女双方均未生育,经依法登记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二胎政策推行一对汉族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特殊政策(一)无违反生育政策多生子女; (二)夫妻双方提出生育申请; (三)家庭环境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2)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4)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丧偶,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 (5)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双胞胎,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两个子女都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6)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根据国家《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国家计生委第7号令附件),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有一个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家庭无子女,是指夫妻新组合的家庭无未成年子女,再婚前所生的未成年子女依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随前配偶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十九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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