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职责: 1、负责履行《行政许可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职责; 2、贯彻国家、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办法; 3、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4、检查指导各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5、监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处理违反《条例》的行为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