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规定是受理后15天内发放,最长时间不超过1个月,另外在现在一些地方通常是一个星期左右就会办好,因办理时间各地并不统一,具体时间请在办理的时候咨询工作人员。 《 居住证 暂行条例》第九条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