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师出现哪些情形的医疗机构应取消处方权 |
释义 |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的医疗机构应取消其处方权: 1、被责令暂停执业的; 2、离岗培训期间考核不合格的;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 4、违法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违法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违法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 一、非法行医如何认定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二、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保的报销比例为: 1、一级医院报销医保费用的65%用于治疗; 2、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是6000元以下医疗费用总额的65%,6000元以上费用的80%; 3、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在县城的三级医院就诊,6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按65%报销,6000元以上的按80%报销。 (一)、医保报销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二)、医保报销的流程: 1、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盖章生效; 2、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 3、身份证、医保卡。拿着上述手续和材料,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 总之,一级医院报销医保费用的65%用于治疗,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是6000元以下医疗费用总额的65%,6000元以上费用的80%,一般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三、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有哪些犯罪表现 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 非法行医罪的犯罪表现: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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