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师出现哪些情形医疗机构应取消其处方权? |
释义 |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的医疗机构应取消其处方权:1、被责令暂停执业的;2、离岗培训期间考核不合格的;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4、违法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违法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违法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法律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哪些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哪些情形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哪些情形可以推断医疗机构有过错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主要有: 1、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患者人身权益受损的; 2、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4、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该内容由 杨民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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