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名誉权的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
释义 | 1、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 (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 (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 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 3、诽谤的表现形式有: (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4、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5、评论严重不当: 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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