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在哪里 |
释义 |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 2、离婚的婚姻关系是之前有效,后面解除,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是自始无效; 3、离婚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无效婚姻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一、确认婚姻无效是否只能去法院 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去法院。 1、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要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申请婚姻无效必须去法院。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 3、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什么情况下婚姻会自动解除 合法婚姻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夫妻需要解除婚姻的,需要离婚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需要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需要解除的情况。 三、分居两年是否可以强制离婚 我国没有强制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强制性离婚这一方式的,除非该婚姻本身是无效婚姻,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不过如果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两年的,一方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不论另一方是否同意都会判决离婚,这对不同意离婚的一方来说也有一定的强制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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