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偏远乡镇补贴标准 |
释义 | 为了国家更好的发展,激励广大干部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我国出台了乡镇津贴补贴发放标准。那么,大家知道乡镇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吗?在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乡镇津贴补贴发放标准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乡镇津贴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省、市划分类别和要求,综合考虑各乡镇实际,将乡镇划分为三个类别确定补贴标准。 一类乡镇:城关镇、洛门镇、山丹镇。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 二类乡镇:马力镇、滩歌镇、鸳鸯镇、四门镇、温泉乡、龙台乡、桦林乡、咀头乡、高楼乡、榆盘乡、杨河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340元、440元。 三类乡镇:沿安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80元、380元、480元。 二、相关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数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三、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站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按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对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是否实行乡镇补贴,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 六、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5年1月19日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乡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从借调工作的次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期满后从回乡镇工作的当月起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该内容由 张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