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可以追究虐待罪的法律责任? |
释义 | “鸦有反哺之孝,羊知跪乳之恩”。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应尽的法定义务。可是现实中,总有那么些人,不但不尽赡养义务,还虐待、遗弃父母。 对于这样的人,我国刑法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答案是可以的。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的就是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条法律是对被遗弃老人的有力保障。 但是,法律条文中规定“情节恶劣”才能追究刑事责任,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算“情节恶劣”,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陈律告诉你,以下四种情况发生时,可以告他遗弃罪。 第一种,对被害人长期不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采取不作为的方式遗弃家庭成员。 第二种,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比如将年迈体弱的父母赶出家门,致使父母露宿街头,靠捡垃圾和他人救济为生。 第三种,遗弃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这一类人对扶养人的依赖程度更高,一旦被遗弃,生命健康会有极大的风险。 第四种,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遭受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一般表现为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患严重疾病,或者被饿死、冻伤等等。 符合以上四种情形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恶劣”,可以追究遗弃罪的刑事责任。 关注陈律,学习刑法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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