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买的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去分 |
释义 | 夫妻共同还贷款项及房产增值部分应按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由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房产将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个人买房首付款由个人财产支付,产权登记也在支付方名下。 法律分析 个人购买的房屋首付款由个人财产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若无法协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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