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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引进人才落户配偶随调
释义
    法律分析:
    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均属引进对象。其配偶随调材料齐全,有关部门应随报随办;其子女属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视同本地毕业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就业。
    法律依据:
    《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根据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布本市紧缺专业的明细目录。对属本市紧缺专业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骨干人员和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有关部门可主动发商调函或接收函。其配偶随调材料齐全,有关部门应随报随办;其子女属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视同本地毕业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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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