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必须需要协议书?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不可或缺,但无法达成协议的夫妻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只有达成离婚协议的夫妻才能办理离婚登记。因此,不写离婚协议书也能离婚,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无法选择协议离婚。 法律分析 不用写离婚协议书,也可以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离婚协议书的,双方也可以离婚,但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去人民法院进行离婚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双方能达成离婚协议的,才能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因此不写离婚协议书,也能离婚,但是,只能进行诉讼离婚,不能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只能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判决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及其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协议书记录了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划分等方面达成的共识和约定。它确保了离婚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为未来的纠纷提供了明确的依据。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署,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其内容。如有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因此,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为离婚双方提供了一种有序、公正的解决方案,帮助双方避免长期的争议和纷争。 结语 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确保了离婚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为未来的纠纷提供了明确的依据。签署离婚协议书可以实现有序、公正的解决方案,避免长期的争议和纷争。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实现离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离婚的目的是为了双方能够解脱,重新开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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