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到家暴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衍生问题: 标题: 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处理 内容: (一)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处理? 首先,一定要及时报警和就诊,报警记录和病历都是将来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其次,可以向当地居委会、妇联、亲友求助。根据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居委会、妇联、派出所均有义务保护受害者。一旦报警,派出所必须出警并进行调查。 (二)能否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可以。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下保护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三)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四)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人身保护措施?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起诉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五)申请人身保护措施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受害人(特殊情况可由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 3.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4.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家暴过后施暴者悔过写下的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六)离婚时受害方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或是在财产分割上多分一些财产? 家庭暴力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情形之一,施暴方为过错方,受害方为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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