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办案例」没有犯罪故意,盗窃罪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
释义 | #法度人间#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王某(化名)经营一家汽修厂,因为某客户更换了租来的几十台宝马汽车的三元催化器。2023年7月1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成都市温江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2023年7月15日,王某的家属在朋友的推荐下委托了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赵承才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对关键问题进行核实梳理,并在团队内部多次组织案件分析研究,形成初步辩护意见。随后,辩护律师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案情提出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对嫌疑人王某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王某,2023年8月21日,王某成功被取保候审。 辩护方案: 通过会见嫌疑人王某,对案件情况有了详细了解后,辩护律师认为王某客观上有盗窃的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没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故意,因此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故其依法不构成盗窃罪,本案有机会从盗窃罪构成要件方面进行不予批捕的辩护。具体辩护要点如下: 1、从汽修厂主营业务来分析:由于王某经营的汽修厂主营业务是处理机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因此经常需要为车辆清洗或更换三元催化器,所以有客户过来要求更换车辆三元催化器他们并不会有太多怀疑,也即很容易被人利用来实施此类犯罪。 2、从王某是否产生合理怀疑来分析:王某在对客户频繁开宝马车来更换三元催化器产生过怀疑,为此王某通过不同方式核实过客户的身份,客户自称是二手车商,自己更换三元催化器只是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并且曾邀请王某去其办公室参观,因此造成王某对客户身份认识产生错误。对此,我们向检察官提供了多条二手车商更换三元催化器后销售车辆的新闻报道。 3、从王某向客户的收费来分析:王某每次仅向客户收取正常的配件及工时费,没有获得其他额外的利益,证明其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对此,我们向检察官提供了王某进货单。 4、从技术手段上来分析:王某作为专业的汽修工人,其在路边就可以完成盗窃机动车三元催化器,也就是说如果王某确实有盗窃机动车三元催化器的故意,那么就不会傻到在自己的修理厂去实施盗窃行为。由此,也可以看出王某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被利用来犯罪,其自己也没有犯罪的故意。 案件结果: 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王某。2023年8月21日,王某成功被取保候审。 律师总结: 确定有利辩护方案:审查逮捕期间,关于此罪与彼罪、无罪与罪轻辩护方案的选择非常重要,由于该阶段律师尚不能阅卷,应综合当事人的陈述以及从办案单位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确定。 积极会见嫌疑人:由于侦查阶段不能阅卷,对案情的了解只能来源于嫌疑人。因此在接受委托以后,一要及时、多次会见,与嫌疑人建立信任关系;二要反复斟酌会见提纲,会见时间有限,一定要掌握沟通的主动权,帮助嫌疑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梳理客观事实。 积极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本案成功取保的关键在于与检察官的及时、有效的沟通。首先密切关注案件进展,辩护律师应当密切关注案件的程序进展,侦查机关报捕后,辩护律师应当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建立沟通。其次摆正心态沟通,律师应当秉承协助检察官查清案件事实的心态与检察官交换意见。最后善于掌握沟通技巧,一定要事先预判检察官关注的重点是什么,才能在电话或当面沟通时言简意赅、直击重点,在最短时间内说服检察官采纳律师的辩护观点。 赵承才律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拥有律师执业证、基金从业资格证,曾在上市金融集团公司、大型科技公司任职。现任职于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擅长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强烈的责任心、治事勤敏的工作精神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众多客户的赞许和肯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