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与兼职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不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拓展延伸 兼职员工竞业限制的法律约束 兼职员工竞业限制的法律约束是指雇主与兼职员工之间签订的协议,旨在限制兼职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雇主业务相竞争的活动。根据法律规定,这种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符合合理性、合法性和保护雇主合法权益的原则。合理性包括限制区域、限制时间和限制范围的合理性;合法性包括符合相关劳动法和竞业限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雇主合法权益包括保护商业机密、客户资源和市场份额等。如若兼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雇主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因此,兼职员工与雇主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在法律上是可行且具有约束力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在兼职员工与雇主之间是可行且具有约束力的。合理性、合法性和保护雇主合法权益是竞业限制协议的核心原则。兼职员工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在离职后从事与雇主业务相竞争的活动,以维护雇主的合法权益。如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雇主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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