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出院时亦要特别注意证据材料的收集,如需要医生开具诊断证明的一定要问医生开具,索要全部的住院费用缴费凭证,要求医生开具出院证明、病假条以及出院小结,如有必要可以要求医生出具医嘱等等,这些材料用做为伤者主张误工费、医药费、医疗费等费用的证据,同时复印病历。受害人可以依据上述所有完整的书面证据材料向司法机关主张赔偿权利,必要时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来做伤残鉴定并要求伤残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