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五一假期即将结束,我们再次被游客在度假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震撼。重庆一游客玩水上漂时溺亡,不能像往常一样假期结束回到上班生活,让人扼腕叹息,这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第一绝不是口号,而是必须得到切实遵守。如果您对游玩时发生事故死亡的法律责任有疑问,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解释。 黄某凤带着6岁女儿杨某到方塘水上乐园游玩。游玩过程中,杨某不慎溺亡。黄某凤要求方塘水上乐园承担侵权责任。 我们认为,方塘水上乐园作为娱乐场所经营者,有责任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但是,作为水上娱乐项目,其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方塘水上乐园需要在游玩前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提示,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及时的救治。在本案中,方塘水上乐园已经在经营场所内设置了必要的警示标志并尽到了必要的提示义务。然而,在杨某游玩时,方塘水上乐园没有及时发现其溺水并采取救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因此,方塘水上乐园存在安全保障义务不到位的情况,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黄某凤也存在过错。娱乐场所内人员众多,未成年在水中游玩需要成年人的陪同这是人们的常识,黄某凤擅自将杨某一人遗留在游泳池中且在其离开杨某时也没有提示现场工作人员给予重点关注,导致杨某在落水时既未被及时发现,其自己也未能及时呼救。本案的发生确实令人惋惜,双方当事人只要有一方尽到义务就不会引发该场悲剧,所以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同等,各自承担50%。 因此,我们需要认识到,安全第一是每个人的责任。作为游客,我们需要遵守场所的规定和提示,不进行危险的行为;作为娱乐场所经营者,我们需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