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法律赔偿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造成医疗事故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一、诊断结果错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诊疗结果错误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判断伤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怎么鉴定赔偿标准 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方式是: 1、该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是否存在过失; 3、是否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 4、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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