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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在工作期间开车撞伤人,工作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
释义
    工作时间开车撞到人单位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如下:1、员工上班期间开车撞人的,一般不属于职务行为,公司是不用承担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2、工作时间因为职务开车撞到人的,单位就有责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开车撞伤人需要负全责吗
    开车撞伤人不一定要负全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无责任五种。1、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3、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章行为,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有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因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分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开车撞伤人负刑事责任吗
    主要看司机承担的责任是多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此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的,只需要按照民事赔偿进行赔偿。
    开车撞伤人是否坐牢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开车撞人的,如果将人撞死了,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没撞死,则按照故意杀人罪未遂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撞伤人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规定是什么
    在开车撞人算刑事责任的情况中需要区分以下情况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1、故意撞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过失撞人的,符合条件的,可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撞人不报警是否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报警,未报警有可能按肇事逃逸处理,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逃逸造成一人以上重伤的,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开车撞伤人逃跑,第二天如何判断自首
    肇事逃逸第二天自首也构成违法犯罪只不过可能被从轻处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知,要在当事人主观上为了逃避事故责任故意离开事故现场的,均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第二天自首不影响本罪成立。如果有自首情节,法院在判刑的时候可以考虑,这属于从宽处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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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