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申请表。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 6、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7、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9、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10、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提取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 4、住房借款合同; 5、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 (还款期间发生提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