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销权主体是指在法定可撤销权合同中有权进行撤销的当事人。法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一方或第三人使用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背离真实意图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困境或判断能力不足时签订的合同;一方通过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分析 撤销权主体是指在法定可撤销权合同中可以进行撤销的主体。法定可撤销合同分别有以下情形: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以及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邹艳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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