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而言,债权转让的,担保仍然有效。债权人在担保期内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债权同时转让,担保人在原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人和债权人事先约定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继续在原担保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