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的一个注销是关系到公司的一个具体的利益的,因为如果公司需要注销的话,它需要根据注销流程来进行注销,如果公司不注销的话,有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一、公司注销流程及时间是怎样的(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注销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1、国地税正副本;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3、注销报告;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二)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3、公司原始档案;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三)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四)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3、公司股东会决议;4、公司清算报告;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6、公司原始档案。(五)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二、清算费包括哪些(1)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2)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3)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4)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债权人主张清算组组成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