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 回避程序:在法庭审判开始以后,审判长应首先向当事人告知申请回避权,然后由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行使这一权利。只有这样,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审判人员、 公诉人 等才能被排除出法庭审判过程。刑事诉讼法有关审判阶段适用回避的规定,既适用于第 一审 程序,也适用于第 二审程序 和再审程序。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 证人 、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