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店铺转让合同房东是否要签字 |
释义 | 房东签字在店铺转让合同中的必要性及其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给第三人时,出租人的签字是必要的。如果房东已经出具书面同意书,则可以代替签字。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部分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店铺转让合同房东需要签字,如果房东已经出具书面同意书的,可以不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店铺转让合同中房东的权利和责任是什么? 店铺转让合同中,房东作为合同的一方,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首先,房东有权要求转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转让义务,包括交付店铺的实际使用权和所有权等。其次,房东有权收取租金或转让费用,并要求转让人按时支付。同时,房东还有义务保证店铺的合法使用权,确保转让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房东还有责任维护店铺的基本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店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房东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转让人有权要求违约责任的承担。总之,店铺转让合同中,房东的权利和责任是相互关联的,旨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结语 店铺转让合同中,房东的签字是必要的,除非房东已经出具了书面同意书。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物转租给第三人,但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部分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法律约束力,除非另有约定。在店铺转让合同中,房东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要求转让人履行义务、收取租金或转让费用、保证店铺合法使用权等。房东的权利和责任旨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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