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关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以及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裁判。通常来说,尚处于哺乳期的子女应当由母亲一方直接抚养,除非母亲一方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一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