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贷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也就是20年。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在中国境内购买住房的,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所以,房贷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一、个税附加扣除上限 专项附加扣除上限: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8万元,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 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而且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500元;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关于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问题 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这一项并不是扣除贷款本金,而是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必须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且是首套住房贷款的,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进行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为20年,每年扣除金额为24000元。若是夫妻双方购房的,只能由一方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除此之外,纳税人及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容,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