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购房离婚后有增值部分的怎么分配 |
释义 | 婚前买的房屋,婚后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由房屋所有人按照增值部分的一半补偿给另一方。 一、婚前房贷未还清婚后是共有财产吗 婚前一方买的房登记在自己的名字,婚后没有添加另一方姓名的,即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房贷未还清婚后不是共有财产。如果双方离婚了,对于这套房产的处置是登记名字的一方拥有房产的产权,另一方的还贷金额应该给予补偿。另外,对于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该给予对方一半。 二、夫妻共同财产按份共有房子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按份共有房子,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若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三、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从法律上讲,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配时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等等。 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离婚时分割要看双方结婚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无小孩子综合考虑,一般会分给对方20到50%的份额。当然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份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给对方。 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