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一方首付购房,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计算的 |
释义 | 1.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如果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婚后一起还贷的,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2.如果一方婚前首付,在婚后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的增值部分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一、房子有债务,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就房产归属可由各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1、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3、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对于按揭房还有贷款未还的,在判决房产归属后,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离婚房屋怎么处理 离婚后,房子的处理方式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判决。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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