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部门章不能用来签合同,因为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用部门的其他印章签订合同,合同一般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应当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