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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女方户口怎么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
    离婚了,女方户口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可以继续留在男方所在地,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2、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婚前原户口所在地;
    3、另立门户。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
    4、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
    离婚女方迁户口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个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村委接收证;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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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