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
释义 | 一,个人待遇 (一)一次性给予每位引进人才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3年内,按照浦东新区相关行业人才政策个人贡献奖励最高标准给予一定奖励。 (三)5年内免费提供浦东新区范围内不超过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供其使用。在此基础上,再提供50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补贴。 (四)持外国护照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愿意在本市常住的,帮助办理2至5年长期居留许可。为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对有落户需求的引进人才,按照上海市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帮助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对愿意放弃外国国籍,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积极帮助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并办理落户上海手续。 (六)引进人才可享受区域内医院特需门诊服务,享受每年一次的疗休养及健康体检待遇。 (七)引进人才子女有就学需求的,按照《浦东新区人才子女入学入园实施办法》予以妥善安排。 (八)引进人才配偶一同到浦东生活,并有就业意愿的,优先推荐其在区域内单位就业。 二,创业扶持 对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经认定,可提供以下扶持: (一)创新浦东新区国资投资机制,设立浦东新区国有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按照企业实收资本的一定比例对企业进行国有资本投入,投资期不超过4年,期满后国有资本按照约定方式退出。 (二)建立浦东新区银政合作平台,引导商业银行放宽中小企业审贷标准,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积极鼓励社会各类商业担保机构,为人才实施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提供贷款担保。 (三)通过浦东新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各类风险投资机构支持人才开展创业。 (四)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或区级研发机构的企业,按照《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研发投入补贴资金操作细则》的规定,提供相应的研发费用补贴。 三,创业团队支持 经认定的核心团队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给予创业团队50万元人民币,用于引进和激励优秀团队成员。 (二)3年内,给予团队成员每人每月2000元人民币的租房补贴。 (三)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及配偶、子女优先解决上海户籍,帮助协调其子女在区属学校就学。 法律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三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七条(申请)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对个人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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