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所有者可以凭房产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吗 |
释义 | 可以,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产证通常指《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一、不动产登记簿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簿和房产证的区别有两点,分别是: 1、不动产登记是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证件; 2、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部监制,房产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买房后应该拿到几个证呢 房屋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国家对于不动产规定登记生效制度。在2015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别登记发证制度。房屋买卖双方应先到房管局申请办理各项房屋登记,交易完成后由房管局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房管局核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之后购房人凭上述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使用权信息,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而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后新发生的房屋买卖交易不再由房管部门受理产权登记,也不再核发上述证书。新的不动产权登记实行土地和房屋一体化登记,由买卖双方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审核,批准登记的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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