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来说发生争议,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仲裁和诉讼只能提起一种。存在仲裁前置的案件,调解则贯穿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现在也有专门的调解机构,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总的来说,这些争议解决方式,不存在先后顺序问题。 1、调解可以在每一个阶段都可以提出; 2、必须先仲裁才能诉讼,这叫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 3、仲裁后,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