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同解除纠纷证据交换中,证人证言作为一种重要证据,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说服力。证人须按实际情况作证,无论对哪一方有利,都应该做到坦诚、公正、客观。如果证人作证不符合实际情况,可能会被法院认为是虚假证言,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证人应该按照事实陈述实情,无论有利于哪一方都应该如实作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证人对所作证言承担证言权利义务,不得反悔,也不得为所谓“证人费”等名义收受财物,并且拒不作证的证人可能会被法院强制传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证人证言应当简明扼要,阐明自己知道的事实,事实说清楚了,评价交给法官。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证人应该如实陈述实情,不得为所负责金钱以及自己的感情等私人原因而虚假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