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加首付需要改合同吗 |
释义 |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这是因为购房合同是要给银行的,合同里面的贷款金额要和交给银行的贷款金额一致。因此,可以和银行在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用来具体说明情况。 像前文中讲到的,由于考虑到高昂的利息,有时手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会选择追加首付的方式,以降低今后还款时的利息,这属于提前还款,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对应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提前全部还款: 由贷款银行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 (二)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 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如果原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尚未办理的,还需持保单正本、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协议到市中心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减保手续,最后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 (三)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已完成的和选择非抵押+保险的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 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 (四)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仍在保险期内,且抵押登记尚未完成: 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可直接到担保中心办理。提前还款是指借款方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而对贷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许提前还款以及提前还款的条件应予明确规定。提前还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款、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提前部分还款的同时缩短贷款期限三种情况。贷款银行只能受理自发放个人贷款第二个还款月起借款人提前还款的申请。提前还款固然能够节省利息支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一、退房条件有哪些 (一)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五)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 二、退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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