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不续签法律法规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不续签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除非用人单位同意续签或提高条件,否则劳动者有权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补偿金额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如果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而劳动者不续签,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条件而劳动者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继续续签,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法律法规是什么? 劳动合同不续签法律法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就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以外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说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可以包括: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约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职位、福利待遇等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不愿续订的等。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进行经济补偿?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①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②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必然是需要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当中的内容来履行自身的义务,如果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可以继续的续签劳动合同,这是合法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非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金额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仍不续签,经济补偿金通常不适用;但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请注意,劳动条件不仅仅包括工资,还包括其他方面的约定条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继续续签劳动合同,这是合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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