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出资不足应足额缴纳,违约责任由已缴足股东承担。出资不足是违约行为,如出资价值低于章程规定,应由股东补足差额。股东出资不足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不足是相对於足额出资而言的,性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後,如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於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法》第30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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