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银行卡不一定需要本人去。代理办理的银行卡只拥有存钱取钱功能,如果想要开通网银或者办理信用卡则还是需要本人亲自去银行进行办理。他人代办银行卡时,需要向银行同时提供办理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不可以用户口本等其他证件进行代替。在办理过程中还要写明办理人与代办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代办理由说明。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