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利贷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高利贷担保人的责任与一般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大致上是一致的,如果年利率没有超过24%,或者是没有超过担保期限,担保人应当与借款人承担一样的责任。 担保人要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清偿到期债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借高利贷的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担保分为一般责任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借贷人找不到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在有效的担保期内起诉连带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对于高利贷担保人而言,如果说对方跑了的话,那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一些责任的,这个需要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约定,不过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如果借贷人跑了的话,担保人是需要代替偿还的,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在其保证范围内为其承担保证责任,即在保证范围内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全部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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