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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怎么作出行政处罚
释义
    法律咨询: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如何作出行政处罚?
    律师回答: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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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9: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