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品税法》规定,物品赠与不在征税范围之内,但是赠予人和受赠人之间因此而发生的财产转移所产生的费用,例如过户手续费、公证费等,应该由双方自行承担。同时,如果涉及到房地产赠予,根据当地的房产税规定,可能需要缴纳部分税费,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品税法》 第二条 物品税是依法征收的间接税,纳税人是从事应税行为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品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物品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当负担下列费用: (一)房屋所有权人因物品赠与发生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转移需要进行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和税款; (二)因物品赠与产生的诉讼费用; (三)因物品赠与产生的公证费用; (四)因物品赠与产生的评估费用。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转移房产权的,应当缴纳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一的税款作为印花税。 综上所述,房屋过户赠与登记可能需要缴纳一些税费,详细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咨询和具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