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条例》,房屋过户赠与登记费用应该在过户时支付。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物权转移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规定交纳登记费用。” 3.《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日内核发登记证书,并告知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的时间和地点。” 综上可知,房屋过户赠与登记费用应该在过户时支付,由买受人承担并在登记机构核发登记证书时领取。因此,在房屋过户赠与时,买受人需要支付相应的过户赠与登记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