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加配偶的名字算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如下: 1、婚姻期间共同获取的财产: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获取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投资收益、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期间共同偿还的债务: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偿还的债务,例如房贷、车贷、信用卡债务等,也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或事业:如果夫妻共同经营了企业或事业,在离婚时,这些企业或事业的权益、收益等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婚前财产如下: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为个人婚前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为个人婚前财产;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为个人婚前财产,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为个人婚前财产;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将婚前全款买的房产加上配偶的名字,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往往被认为是共同财产,无论是婚后所得还是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