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卖淫嫖娼是一种严重伤风败俗的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一、非法同居一般要坐牢吗 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非婚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非法行为,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是可以随时终止关系。非法同居一般不要坐牢,但构成重婚罪的,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坐牢的。 二、嫖娼多长时间后不追究 嫖娼多长时间后不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在我国,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一般只是拘留或者是罚款,情节较轻的教育一下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是已经谈妥了价格并且付了金钱等财物,但是还未发生性关系的。第一次进行卖淫嫖娼,但是认错态度较好,表示悔改或是有其他的特殊原因。 三、孕妇打人是否会被拘留 孕妇打人会被拘留。殴打行为,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属于违法行为。重则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属于犯罪行为。有人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将依法传唤实施殴打行为的孕妇进行调查。孕妇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拘留。由于孕妇的身体原因不适合拘留,从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角度出发,根据规定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孕妇都不被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