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某电力公司对地下电缆进行重新施工时,因疏忽大意,未在周围设置明显标示。晚上甲骑车经过此地摔入井中受轻伤。那么甲可以要求电力公司赔偿吗?答案是肯定的。 对此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yìn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施工人在施工时一定要注意设置警示标志,平常注意加强对施工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和教育,这可以有效地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害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施工人已经尽到了此项注意义务,而由于他人对警示标志的破坏导致了损害,施工人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需要由施工人自己证明,这同样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