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办了户口迁移证后悔了可以撤销吗户口迁移可以撤销,撤销的程序如下:1、到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然后申请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2、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入户,恢复原户籍。申请恢复原户籍所需材料:(1)恢复原户籍申请书;(2)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3)原户口迁移证;(4)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二、户口迁移证过期办理1.建议持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2.请求依据作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你指定的迁移方向(当然需要事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为你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三、补办户口迁移证1、交户口迁移证丢失的情况说明和书面补办申请;2、学校出具何人何时何因迁往何地的证明;3、已经报案的要出具丢失迁移证的报案证明;4、往届毕业生必须出具迁往地派出所未上户的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存根的复印件;5、户口迁移证存根在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查找;6、学校保卫处不办理补办户口迁移证的手续,必须自己凭以上证明补办。 法律客观: 《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