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业主委员会不可以做税务登记。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一、业主委员会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如下:1、每年召开至少一次业主大会,根据百分之十以上业主要求克召开特别会议。2、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聘用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3、审议批准物业管理公司的年度管理计划、费用预算及决算报告。4、审议批准物业收费的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标准。5、审议批准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6、对破坏、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有监督、制止和要求赔偿的权利。7、对于个别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或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利益的行为,可以代表业主提出诉讼。 二、动用公共收益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